日本在20世纪的两场地震中损失惨重,但日本及时吸取教训,成为世界上防灾能力最强的国家之一。在日本,具有防灾功能的学校、公园遍布各地,有关法律体制也得以修订完善。 1923·东京地震后 重视学校防灾功能 1923年9月1日11时58分,东京发生强烈地震。 在复兴东京的过程中,日本政府开始对房屋建筑、道路建设提出了新的规定。复兴小学、复兴公园、震灾复兴桥等一系列和复兴相关的建筑重新建设起来。在规划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时候,学校、公园开始发挥巨大作用。 东京大地震以后,学校校舍、操场的救灾作用开始受到重视。如今在日本,最好的地段、最安全的建筑物中,肯定有学校。一旦受灾,市民首先会去学校避难。 公园的避难作用也很大。东京很多小公园只有几百平方米,甚至比学校操场还小,但都有免费厕所、自来水。附近社区还会在那里设救灾仓库:通常是一间很小的房子,里面有铁锹等工具,以备不时之需。日本现在还有不少木制房子,在火灾出现时,可以靠公园来防止火灾蔓延。 1995·阪神地震后 完善救灾法律体制 1995年1月17日5时46分,神户附近发生7.3级地震,导致6434人死亡,3人失踪,43742人负伤。10万亿日元财产瞬间化为乌有。 地震发生后,日本消防厅抽调了各地消防队的精英赴大阪地区,但由于道路已经完全被破坏,大部分消防队都未能顺利进入灾区。 日本军队参与救灾活动,需要地方政府提出申请。在地震刚发生的时候,神户周边的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向自卫队求援,导致自卫队出动相当缓慢。 在交通、信息完全被阻断的情况下,当时的日本政府未能及时把握受灾情况,组织救援的指示在地震发生后未能及时发出。 当时驻扎在横滨的美国海军第七舰队,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派军用直升机去救援的申请,但神户市因为接纳体制未准备好,受灾地区情况十分危险,同时也因为政治原因,拒绝了美军的救援。其他一些国家去神户救助的申请也迟迟得不到答复。等到欧洲的一些救援队赶到神户时,已是地震发生后的第四天。 神户地震后,日本进一步完善了救灾的法律体制,对建筑物的耐震程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。此后修订的《灾害对策基本法》和《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》,使日本的防灾体制和地方公共团体防灾体制得以强化。市町村可不经过都道府县而直接向内阁汇报灾情,市町村长可要求都道府县知事向上级申请派遣自卫队。(陈言) (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.jinghua.c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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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防灾体制震痛中确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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